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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個人將目前海浪發電的能量轉換方式分為以下四類:
一、水/氣轉換類:這是一種將波浪水位變化轉換為空氣流動
以推動發電機的技術。一般又稱作振盪水
柱或風鼓式技術。由於表面海水的密度約
為為空氣的800倍,因此推動一立方公尺
海水所需的能量遠大於推動一立方公尺的
空氣。所以此種方式需求空間大,能量轉
換效率又低下,成本難以回收。
二、槓桿加浮筒類:此種方式包含衰減式如海蛇,和一般槓桿
及浮筒組合的方式均屬此類。這類技術由
於活動機件無法阻隔海水,致設備容易受
鹽分腐蝕及水中甲殼類生物附著,因此設
備故障率高。同時槓桿臂容易因非預期方
向的波浪力量而變形。故本類技術維護成
本高,投資回收遙遙無期。
三、高低位差類:凡單純利用波浪水位高低來發電的技術均屬
此類,如越頂式及點吸收式。越頂式需製造
一斜波,同時需有相當的波浪高度方有足夠
的位差才能發電。因此越頂式投資成本高,
平均發電效率低,不具投資效益。而點吸收
式則因浮體與中心軸長期磨擦,致接觸面容
易損壞。且中心軸易受波浪高低能量不均而
變形。因此本類技術亦是維護成本高,投資
回收遙遙無期。
四、擋板類:由於擋板前後均為海水,前方雖有水之推力,但
後方亦有水的阻力。因此擋板位移不易;致發電
效率極低,成本難以回收。同時本類技術易受海
床地形地貌改變或海底土石流影響而故障。因此
本類技術幾無成本回收可能。
面對無可預期的狂風巨浪,海浪發電技術首重存活率。若無法
提升存活率,則再高的發電效率也無法使投資成本獲得回收。
而在提升存活率方面,應先考量若海面如日本311大地震陡高
十公尺達一小時以上時,設備是否仍能存活而無需維修?設備
或平台受巨浪而一百八十度翻轉時,是否具有自行翻正能力?
發電機及控制電路是否能阻隔海水或鹽霧侵蝕?至少當以上三
點問題答案均為是時,海浪發電技術方才具有可堪考量之存活
率,具有可堪投資之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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